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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理论聚焦】四川大学经济学院邓翔教授解读十九大
时间: 2017-11-22 15:04     来源:   责编: 李子嘉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邓翔教授解读十九大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邓翔 教授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篇章中强调,“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从提法上来说,“双支柱调控框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新增加的内容,这一新增内容既为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明确了目标,也为完善金融监管指明了方向。

长期以来,我国货币政策的目标一直按着《中国人民银行法》进行的表述,“稳定人民币币值,促进经济增长”,其中并未包含宏观审慎政策的内容。但自2008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世界各国金融监管当局认识到,只有货币政策对于维持金融系统的稳定是不够的,全球性、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正是由于宏观审慎监管的缺失所导致。于是,全球金融稳定理事会以及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出了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因此,“双支柱调控框架”的提出与建立将有助于弥补以往货币政策框架和微观审慎监管的空白,引入了逆周期调控,目的是更好地防范化解全球性、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双支柱调控框架”的提出也显示了我们对金融稳定和金融风险认识的深刻程度,以及推进宏观审慎框架的力度和决心。从我们政策理念和实施的角度看,我们的金融货币政策领先于新兴市场经济体和发达经济体。

“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框架的提出与构建将是我国在金融宏观调控政策框架实践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建立“双支柱调控框架”将起到两方面的作用,一是保持币值稳定,二是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

首先,“双支柱框架机制”的构建,将更全面地将各类金融市场和机构纳入监管范围。我们可以更加全面地对社会融资活动进行逆周期调节,促进银行体系的稳健运行,并及时将影子银行、外部冲击、互联网金融和地方债务纳入宏观审慎监管的视野中。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引入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要求金融机构自身的扩张速度与经济发展、资本金相适应,“有多大本钱做多大生意”;2016年又将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将更多金融活动和金融行为纳入管理,包括资本和杠杆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跨境融资风险、信贷政策执行等七个方面。

其次,“双支柱框架机制”的构建将有助于防止资产泡沫化和资产价格的过度波动。有效的微观监管制度的建立将有助于抑制资产价格的过度波动,一定程度上防止资产价格泡沫化趋势。当前,房地产泡沫已成为我们亟需迫切关注的经济和金融风险问题,我们将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审慎管理,形成因城施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为主要内容的住房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框架。

最后,“双支柱框架机制”的构建将有助于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双支柱”框架的建立将增强金融宏观调控的前瞻性、有效性,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已经决定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并将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我们应充分发挥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落实监管职责,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和逆周期调节,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总之,十九大报告所提出的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的方针已经明确,调控框架的内容已逐渐清晰,我们还需对相关机制进行加强和完善,包括一行三会的协调、短期和长期的平衡,总量调节和定向施策并举、国内和国际统筹、改革和发展协调。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健全“双支柱调控框架”,实施有力的宏观调控,是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根本要求,也是促进“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强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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